2018年5月31日,財政部發布《關于2018年開展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財庫〔2018〕64號)。財政部決定從2018年7月至11月組織開展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
檢查范圍:各級財政部門從中國政府采購網和各省政府采購分網上完成網上登記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單范圍內,隨機抽取代理本級采購業務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作為檢查對象,原則上近3年已經檢查過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不再抽取。本次檢查針對2017年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每家機構抽取的項目不少于5個。對于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的政府采購活動,應隨機抽取項目進行檢查。